很多買車時間不長的新車主,對“車輛保修期”概念的認識僅限于“幾年和幾萬公里”的了解,而對于其中的細則卻懵懂不知,諸如一些小零件是否在保修期內、定期保養的重要性。記者近日采訪了專家吳熙先生,他提醒車主須加強對汽車保修細節的了解。
不按規定里程保養維修要付費
不少車主認為,廠家之所以規定了保修期,那么在保修期內,只要不是人為因素造成車子出問題,車行就應該無條件地幫車主把車修好。
馮小姐是2008年12月買的車,按照該車《保養手冊》規定,首次保養后,應該每跑5000公里做一次定期保養。由于馮小姐的粗心,盡管車行曾打電話提醒過她,但直到車子過了保養里程,她都一直沒有按規定做保養。
前不久,馮小姐發現車子發動機出了點問題,去4S店維修時,被告知需要自己出錢修。這讓馮小姐懵了。“我的車還在保修期內,為什么要自己掏錢呢?”車行的解釋是:未按規定進行定期保養則視為自動放棄質量擔保權。馮小姐還是覺得不能接受。
吳熙解惑:新車不在規定期保養,商家只能有償維修。而對于未按時進行保養的張小姐,專家表示用戶購買新車后,如果不在規定里程內到4S店做定期保養維護,并使用指定的機油或原廠配件,車子很可能因此出現問題,這種情況下,即便是在保修期內,商家也只能向用戶提供有償維修。
小零件磨損要自掏腰包
很多車主認為,只要在保修期內,零部件出了問題,車行就應該免費更換零部件,其實不然。
車主方先生買車后不到一個月,發現自己車上的雨刮器磨損厲害,雨天刮不干凈玻璃,于是便去4S店要求免費更換,結果卻被告知該部件不在保修范圍內,需要自掏腰包。方先生不明白,明明是保修“兩年和6萬公里”,為何將雨刮器這類零部件排除在外?
吳熙解惑:小零件損壞難界定,廠家一般不負責。專家表示,由于目前國家沒有汽車三包的相關規定,一些易損件如玻璃、燈泡、雨刮、剎車片等通常很難界定是由于車主使用不當,還是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的損壞,因此廠家一般不承擔質量擔保責任,或采取縮短保修時限的做法。
據了解,目前只有少數廠家開始把輪胎、音響等部分易損件納入保修范圍。不同品牌車型的質保范圍各有不同,所以,車主須仔細參考汽車保養手冊上的相關規定,以明確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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