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買車的時候,4S店給我上的是全險,可是等我真的出事了,聯系保險公司,人家定損后說不是此次事故造成的,不予理賠。”4月27日,太原車主張先生向本報反映。
今年1月中旬的時候,張先生有了屬于自己的汽車。對于新車上保險,張先生說:“汽車保險,我根本不了解,4S店給推薦,又承諾保險送單、直賠、定點維修等種種的‘一條龍服務’。”張先生在4S店購買了價值4000多元的車輛“全險”。3月20日,張先生開著愛車出差,在行至寧武地區的時候,不幸被一輛大車別住,撞到了路旁的大樹上。保護現場,通知保險公司、4S店、交警……張先生在第一時間內完成了這些事情。拍照、定損……經過保險公司的一系列程序后,張先生被告知,“氣囊和保險杠損壞不是本次事故造成的,所以不予理賠。”“就這兩樣東西貴,人家還不賠,我這全險上得還有什么意義?”張先生感嘆道。
其實,對于“全險”,大多車主都如張先生一樣,認為是出了事故后保險公司會“包賠一切”,但省保險行業協會郭主任告訴記者,市民心中所謂“全險”的概念其實是不準確的,車險中并沒有“全險”這個險種,也不可能有“包賠一切”的險種,這只是一些代理人在對客戶介紹時的說辭,指的是客戶投保的幾個險種可能涵蓋了常見的一些風險罷了。通常保險代理人口中的“全險”一般包含:交強險、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全車盜搶險等6-7種。
4S店承諾的“一條龍服務”讓很多新車車主都鐘情于在4S店購買車險。但是,究竟4S店能否讓消費者“花得其所”?“汽車4S店的保險價格一般都較高,主要是因為保險公司需要付給商家高額的手續費。”保險業內人士王女士表示,很多情況下,4S店只是相當于車主和保險公司之間的中介,一旦出現理賠,4S店只起協調作用,并不能像承諾的那樣解決車主的后顧之憂。王女士建議說:“如果4S店提出了相關的承諾,車主最好要求4S店出具其與保險公司達成的直賠協議,并要求就相關承諾簽訂書面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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