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調查機關”)發布立案公告,宣布針對疑似通過轉移到柬埔寨、泰國和越南以規避反傾銷稅的中國出口新型充氣橡膠輪胎(以下簡稱“被調查產品”),啟動反規避調查程序。
中國橡膠工業協會對此發出提醒,要求在上述三國建廠的中國企業密切關注此案動態。對于在泰國、越南、柬埔寨設有關聯公司并出口涉案產品至南非的企業,建議積極參與本次反規避調查的應訴。若不參與應訴,調查機關可能會基于現有事實信息,對相關關聯公司施加高額懲罰性稅率,從而影響其產品對南非的出口。
對于尚未在上述三國生產或向南非出口產品的關聯公司,建議通過法律途徑與南非調查機關進行溝通,明確參與本案的具體方式。
由于應訴工作復雜,相當于一次完整的南非反傾銷應訴,企業需盡早啟動答卷準備工作,確保按時提交相關材料。
據悉,本案的申請方為南非輪胎制造商協會(SATMC),該協會是南部非洲關稅同盟(SACU)的行業協會,其成員包括普利司通南非有限公司、大陸輪胎南非有限公司、固特異南非有限公司和住友橡膠南非有限公司,這些公司占據了SACU涉案產品產量的全部。
被調查產品涉及從柬埔寨、泰國和越南出口的乘用車輪胎(海關稅則HS 4011.10.01、HS 4011.10.03、HS 4011.10.05、HS 4011.10.07、HS 4011.10.09)和卡客車輪胎(海關稅則HS 4011.20.16、HS 4011.20.18、HS 4011.20.26)。指控的規避行為為“國家跳轉”,即被指控的規避國生產商和出口商與原稅令適用國的生產商和出口商存在關聯,并在稅令實施后改變了貿易模式。
申請人指出,在中國涉案輪胎被征收臨時措施和肯定性反傾銷稅后,相關出口商將出口業務轉移至其在柬埔寨、泰國和越南的關聯公司。他們提供了一份在原調查中被確認的中國出口商的關聯公司名單,并聲稱這些公司通過業務或所有權關系,在上述三國開展了相關業務。
申請人認為,這種關聯性加上反傾銷稅的征收,直接導致了貿易模式的改變,從而削弱了反傾銷措施的救濟效果。
本案的傾銷調查期定于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規避調查期分為兩個階段,以判斷是否存在銷售轉換情況:第一階段為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與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對比;第二階段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與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對比。
根據調查程序,所有答卷須在立案公告發布后30天內提交(延期申請不得超過14天)。立案公告自發布之日起7天后視為已送達。相關方需確保提交的信息可供核查。調查機關計劃在信息提交后的3至5周內對出口商提供的信息進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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