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于4月22日發布公告,為了促進與美國的近岸合作機會,也為了增加墨西哥本土制造業投資,其大幅提升了眾多產品的最惠國關稅稅率。其中輪胎產品的稅率被提升到了35%。
上圖是涉及到輪胎的具體規定,墨西哥稅號分別為4011.10.10,產品描述為用于乘用車的輪胎(包括家庭類型和賽車類型);4011.20.06,產品描述為:內徑不超過44.45厘米。中橡協提示大家注意該產品描述,涉及4011.20項下的只有關于尺寸的要求,即直徑小于等于44.45厘米(17.5英寸)的輪胎將受此影響。
關于這項關稅增加的一個重要點是,它將影響幾乎所有國家對墨西哥出口的產品,除了那些與墨西哥有自由貿易協定(FTA)的國家。換言之,只要這些產品具有原產地證書,即來自美國、加拿大、歐盟、英國、越南、日本、新加坡等國家的商品出口到墨西哥,將不必支付這項最惠國待遇的關稅。這些國家的產品將繼續享受自貿協定中規定的/列明的優惠關稅。
本法令在《聯邦官方公報》上公布后第二天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兩年有效。2023年8月15日的提稅通知(當時普遍提升到25%)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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