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卡友在交通運輸部提問:車輛類型為重型低平板半掛車重型低平板半掛車(不包括牽引車車頭)長度為13.75米,寬度為3米可以運輸散貨和綠色通道貨物嗎?
交通部回復如下:
按照《道路車輛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2016)規定,17.5米和13.75米板車為低平板專用半掛車,僅能運輸不可拆解的大型物體。
事實上,交通部在2016年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中提出,禁止大件運輸專用車從事普通貨物運輸。
但時至今日,這類貨車仍在路上拉普貨,對普通貨車進行強勢競爭的同時,還擾亂了行業運價,這些現象只有被徹底被消除,行業才能更加健康,競爭才會更加公平,期待這一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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