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新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度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獲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查處的侵犯“朝陽”注冊商標專用權輪胎案。
2021年5月21日獲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中策橡膠集團有限公司舉報,稱獲嘉縣某輪胎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朝鳳陽神”真空輪胎與投訴人注冊商標“朝陽”真空輪胎的商標相近似,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經查,2021年4月13日以來,當事人生產標注與“朝陽”商標相近似的“朝鳳陽神”真空輪胎300-106PR型號204條、400-12型號109條,共計313條。其中,真空輪胎300-106PR型號銷售10條、400-12型號銷售10條。
當事人構成侵犯“朝陽”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辦案機關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當事人作出:1.沒收侵犯“朝陽”注冊商標專用權真空輪胎300-10 6PR型號194條、400-12型號輪胎99條、侵權標簽600張;2.罰款人民幣0.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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