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勝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勝通集團)因財務造假等被證監會點名。時任勝通集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王秀生被終身市場禁入。
通告顯示,對王秀生給予警告,并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以30萬元罰款,作為實際控制人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證監會認為,王秀生決策并組織實施財務造假,在勝通集團案涉違法行為中起到核心作用,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王秀生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此外,對時任勝通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王忠民和時任勝通集團董事、副總經理董本杰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對時任勝通集團財務部主任、融資科負責人李國茂和時任勝通集團董事、常務副總經理劉安林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融資需要,2013年至2017年,在王秀生決策并組織下,勝通集團以勝通鋼簾線、山東勝通化工有限公司(下稱勝通化工,該公司于2013年停產)和山東勝通光學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勝通光科)等三家子公司為造假實體,通過復制真實賬套后增加虛假記賬憑證生成虛假賬套及虛構購銷業務等方式實施財務造假,勝通集團將虛假賬套數據提供給審計機構。
此外,勝通集團還通過直接修改2016年度、2017年度經審計后的合并會計報表的方式虛增利潤。
勝通集團在審計機構中天運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稱中天運)出具2016年度、2017年度的審計報告后,直接修改經審計后的勝通集團合并會計報表,在修改后的財務報表上加蓋虛假的中天運印章后將報表對外披露。通過該方式,勝通集團2016年度虛減營業成本4.41億元,導致虛增利潤總額4.41億元;2017年度虛減銷售費用2.30億元,虛增財務費用0.60億元,共計虛減費用總額1.70億元,導致虛增利潤總額1.70億元。
通過上述兩種方式,勝通集團2013年度至2017年度累計虛增主營業務收入615.40億元,累計虛增利潤總額119.11億元;扣除虛增利潤后,勝通集團各年利潤狀況為虧損。上述行為導致勝通集團案涉募集說明書和案涉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昔日鋼簾線大王破產重整
勝通集團創立于1987年,以金屬制品、新材料、化工、房地產四大產業板塊為主導。作為山東的知名民企,勝通集團曾被譽為“山東鋼簾線大王”,但是從2018年開始,勝通集團不僅主營業務出現下滑,也因爆發債務危機。
2018年,受經濟下行壓力、主營業務惡化及“擔保圈”影響,勝通集團爆發債務危機,2019年3月申請破產重整,隨后法院裁定其等十一家公司合并重整。
2021年4月,大業股份成功收購盛通鋼簾線。有財經媒體認為,大業股份完成整合收購勝通鋼簾線后,也將迎接行業恢復帶來的發展契機,距離公司成為世界一流的輪胎骨架材料產品供應商的目標更近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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