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想著能方便,開了輛共享汽車,結果反而惹出一堆麻煩,還賠了四百多塊錢,以后再也不敢開了……”8月1日上午,長春市民孫女士向記者反映,自己使用了一輛摩捷共享汽車,結果在使用后的第三天,她被告知需要對使用車輛破損的輪胎進行賠付,對此,孫女士感覺很憋屈。
使用共享汽車后被告知輪胎損壞需要賠償
孫女士告訴記者,她是在7月30日晚上使用的摩捷共享汽車。“我家本來有車,但是共享汽車是一個新生事物,我就想體驗體驗,當天晚上我們去親屬家,從親屬那里回家時,就讓我愛人下了訂單。”孫女士表示,因為當天愛人喝了酒,由她駕駛車輛往家走,整個路程在30分鐘左右,一共十幾公里。
到家后,孫女士將共享汽車停放在了自家小區的停車位內。結果在8月1日,孫女士接到了摩捷共享汽車公司的電話,對方告訴她需要賠付一條輪胎的費用。
“她說我是最后一個使用這臺車的人,現在車子有一個輪胎破損不能使用了,我必須要賠償。”對此,孫女士并不認可,“7月31日我下樓的時候,特意看了這輛車,當時車已經不在我停的位置上了,結果又過了一天,通知我要賠償輪胎。如果是我弄壞的,工作人員來取車的時候為什么不給我打電話?當場核實的話,這事我肯定認,可是我已經還完車,又過了兩天說我是弄壞的,憑啥啊?”
如果不賠償輪胎會被追究違規駕駛的責任
“因為訂單是用我老公的手機下的,摩捷共享汽車的工作人員聯系的是我老公,但當天是我開的車,所以我就讓他們給我打電話。”讓孫女士沒想到的是,摩捷共享汽車的工作人員在得知當天是她開車后,又提出了新的“問題”。
“摩捷公司的人說,這個訂單是我老公下的,所以車必須是我老公開,如果是我開,則要追究我開的責任,根據他們公司的規定,要罰款2000元,如果我把輪胎破損的錢交了,他們就網開一面,不追究非下單人開車的事了。”孫女士表示,她并不知道摩捷公司有這樣的規定,“后來我在手機App上查看,他們公司確實有這條規定,但各種條款長達好幾頁,我相信任何一個使用者都不可能從頭看到尾啊!”
迫于無奈,8月1日當天,孫女士通過微信轉給摩捷公司工作人員420元賠償金。“錢雖然給他們了,但我心里不痛快,覺得很憋屈,當晚開車的時候,我根本沒撞到任何東西,輪胎到底是怎么壞的我也不知道,結果卻要我來賠償!”
摩捷共享汽車公司:輪胎是她在使用中損壞的
8月2日,記者趕到摩捷共享汽車公司了解情況,負責人田先生表示,目前公司有充分的理由證明,輪胎是孫女士在使用過程中損壞的。
“在我們發現這輛車車胎損壞前,有一名客戶使用了這輛車,結果客戶下單并產生費用后,并未將該車開走,我們聯系該客戶的時候,該客戶表示之所以未開走車輛,是因為一個輪胎沒有氣了,我們的巡檢人員趕到對車輛進行查看時,發現車胎確實已損壞,鑒于孫女士是最后一個使用者,行駛了14公里,因此我們斷定是孫女士開車時不慎導致車輛輪胎損壞的,因此向孫女士進行索賠。”田先生表示,至于輪胎損壞是在行駛過程中造成的,還是停在車位后遭人為破壞一事,如果孫女士有爭議,可以找技術人員進行鑒定。
“這個訂單確實是這位女士的丈夫下的,但據我們了解,是孫女士駕駛的車輛。我們共享汽車的規定就是,下單人必須是使用人,如果按照用戶協議來說,這位女士就涉及到了違約,產生了一個2000元的違約罰款,因為照顧到用戶的情緒,我們沒有追究這個責任,但這個輪胎畢竟是有費用發生了,我們這邊必須得更換輪胎,所以才會向該女士索賠。”
田經理表示,如果孫女士心里仍然不舒服,基于讓客戶滿意的前提,他可以給客戶發送一定金額的優惠券,“可能在處理這件事的過程中,確實沒有讓客戶滿意,但我們認定的這個事實是存在的。同時,丈夫下單妻子開車的事,如果真的出了事故,我們肯定會追究她的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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