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商務部發布公告,自8月20日起,對原產于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23.1%-75.5%,征收期限為5年。
公告公布對原產于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反傾銷調查的最終裁定,裁定原產于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存在傾銷,國內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決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對上述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23.1%-75.5%,征收期限為5年。
據了解,應國內鹵化丁基橡膠產業申請,商務部于2017年8月30日發布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歐盟和新加坡的進口鹵化丁基橡膠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立案后,商務部嚴格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相關規則進行調查,在初步調查基礎上于2018年4月19日公布了該案肯定性初裁裁定,隨后經過進一步調查,做出上述最終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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