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承建中國化工橡膠某輪胎有限公司車間、倉庫、辦公樓、道路基礎設施,工程款共計1.5193038349億元,工程竣工后,中國化工橡膠某輪胎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3377.321983萬元,江蘇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將工程款債權轉讓給自然人方某,并向中國化工橡膠某輪胎有限公司送達債權轉讓通知。后因該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方某向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感謝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法院的法官,突破重重阻撓,用足執行措施,為我追回建筑工程款。”6月21日上午10時許,方某將一塊“秉公執法 司法為民”牌匾送至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握住主辦法官的手不停地道謝。
案情回顧
江蘇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承建中國化工橡膠某輪胎有限公司車間、倉庫、辦公樓、道路基礎設施,工程款共計1.5193038349億元,工程竣工后,中國化工橡膠某輪胎有限公司尚欠工程款3377.321983萬元,江蘇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將工程款債權轉讓給自然人方某,并向中國化工橡膠某輪胎有限公司送達債權轉讓通知。后因該公司未履行付款義務,方某向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審理期間,自愿達成調解協議,約定扣除江蘇某建工集團有限公司應付擔保責任款122.912867萬元,中國化工橡膠某輪胎有限公司應付方某3254.409116萬元,且每月支付100萬元,直至2019年6月30日前付清。后中國化工橡膠某輪胎有限公司未按調解協議履行付款義務,申請執行人方某向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標的額為3254.409116萬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想方設法規避執行
承辦該案的執行法官通過多種手段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調查,查明被執行人于2016年12月23日成立全資子公司桂林某輪胎公司,將登記其名下位于永福縣的666666.30平方米國有工業用地和該土地上15處房產無償劃轉至桂林某輪胎有限公司,并在本案工程款糾紛訴訟期間將上述房產、土地的產權登記至其全資子公司——桂林某輪胎有限公司名下。
另查明, 2016年12月31日,被執行人通過《國有股權轉讓合同》將其持有的桂林某輪胎有限公司100%股權以66248.21萬元的價款轉讓給中國化工某橡膠有限公司,并通過內部借款等方式將其股權轉讓款提前清償銀行貸款,以中國化工財務有限公司內部劃轉提前清償內部借款債務,且在本案執行期間,轉移股權轉讓款約34000萬元,將借款合同的簽章進行倒簽,以規避法院執行。
執行法院促成履行
依債權人的申請追加桂林某輪胎有限公司為本案被執行人后,執行法官依法查封了被執行人無償劃轉至桂林某輪胎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永福縣某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該土地上15處房產。
盡管本案查封其1000畝土地和15處房產,但因土地未進行分割,導致本案執行工作陷入僵局。執行法官依法將兩公司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兩名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因此無法乘坐飛機出行,一人從國外無法回國,一人無法外出辦事。此外,還于2018年5月23日將桂林某輪胎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傳喚至法院實施控制長達9小時并擬對該兩人進行司法拘留。
最終,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促成中國化工某橡膠有限公司與債權人方某達成執行和解,以支付工程款32544091.16元了結此案,債權人自愿放棄債務利息、違約金,并于當日17:30將執行款900萬元匯入法院賬戶,中國化工某橡膠有限公司出具擔保函,余下2000多萬元將在執行和解后13日內支付完畢。
更多資訊,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中國輪胎商務網微信公眾號(tire123)
友情提醒 |
本信息真實性未經中國輪胎商務網證實,僅供您參考。未經許可,請勿轉載。已經本網授權使用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中國輪胎商務網”。 |
特別注意 |
本網部分文章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行業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在本網論壇上發表言論者,文責自負,本網有權在網站內轉載或引用,論壇的言論不代表本網觀點。本網所提供的信息,如需使用,請與原作者聯系,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涉及版權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15日內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