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名稱 |
年月 |
制裁國 |
被制裁國 |
被制裁產品 |
內容 |
1 |
中美輪胎特保案 |
2009年6月 |
美國 |
中國 |
輪胎 |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于2009年6月29日提出建議,對中國輸美乘用車與輕型卡車輪胎連續三年分別加征55%、45%和35%的從價特別關稅。2009年9月11日,美國總統巴拉克•奧巴馬決定對中國輪胎特保案實施限制關稅為期三年。 |
2 |
印度對華鑄造鋁合金車輪或合金車輪做出反傾銷調查 |
2012年12月 |
印度 |
中國 |
車輪 |
2012年12月,印度對原產于中國、韓國和泰國的鑄造鋁合金車輪或合金車輪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4年1月13日,印度對原產于中國、韓國和泰國的鑄造鋁合金車輪或合金車輪做出反傾銷初裁。 |
3 |
埃及對中國輪胎產品發起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 |
2013年3月 |
埃及 |
中國 |
全鋼輪胎 |
2013年3月14日電,近日,埃及工貿部國際貿易政策司決定對自中國進口卡車客運車用輪胎產品發起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涉案產品稅號為40112000,各利益方應于4月12日前向調查機關登記并提交調查問卷答卷。 |
4 |
印對華橡膠助劑做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
2013年4月 |
印度 |
中國 |
橡膠助劑 |
2013年4月,印度對原產于中國和韓國的橡膠助劑進行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4年4月29日,印度對原產于中國和韓國的橡膠助劑做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
5 |
印度財政部宣布對從中國和泰國進口的斜交胎征收反傾銷稅 |
2013年4月 |
印度 |
中國 |
斜交胎 |
印度財政部宣布對從中國和泰國進口的斜交胎征收反傾銷稅。征收期限為5年。其中,對從泰國進口的斜交胎每公斤征稅0.86美元;對從中國進口的斜交胎每公斤征稅1.31美元。同時征收反傾銷稅的產品也包括內胎和墊帶。 |
6 |
哥倫比亞對我輪胎做出反傾銷終裁決定 |
2013年6月 |
哥倫比亞 |
中國 |
輪胎 |
哥倫比亞貿工部外貿司于近日頒布第0124號決議(該決議已在2013年6月12日第48.819號官方日報上刊載),對原產于我國的大客車或貨運機動車 徑向和常規輪胎反傾銷案做出終裁。根據終裁結果,哥方對稅號為4011.20.90.00的常規輪胎不征收反傾銷稅,但對稅號為 4011.20.10.00的徑向輪胎征收反傾銷稅,稅額征收方法為:設定基價為5.37美元/千克。當報關FOB價低于基價時,稅額為兩者差價。 |
7 |
巴西對進口自中國的摩托車輪胎征收反傾銷稅 |
2013年12月 |
巴西 |
中國 |
摩托車輪胎 |
巴西外貿委員會2013年12月18日發布第106號令,決定對進口自中國的摩托車輪胎征收2.21-7.4美元/公斤的反傾銷稅,征稅期限五年。 |
8 |
美國對華新充氣工程機械輪胎做出反傾銷情勢變遷復審 |
2013年12月 |
美國 |
中國 |
工程輪胎 |
2013年12月27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進行反傾銷情勢變遷復審立案調查,申訴企業為杭州中策橡膠有限公司。2014年2月12日,美國商務部對華新充 氣工程機械輪胎(新充氣非公路用輪胎)做出反傾銷情勢變遷復審終裁:杭州中策橡膠集團公司是杭州中策橡膠有限公司的權利義務繼承者,因此按照先前的反傾銷 稅率,對杭州中策橡膠集團公司征收112.41%的反傾銷稅 |
9 |
巴西對進口自中國的自行車輪胎征收反傾銷稅 |
2014年2月 |
巴西 |
中國 |
自行車輪胎 |
巴西外貿委員會2014年2月18日發布第5號令,決定對進口自中國的自行車輪胎征收0.28-3.85美元/公斤的反傾銷稅,征稅期限5年 |
10 |
美國針對中國輪胎展開“雙反”調查 |
2014年6月 |
美國 |
中國 |
半鋼輪胎 |
美國時間2014年6月3日,美國鋼鐵工人聯合會(USW)代表美國國內產業再次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和美國商務部(USDOC)正式提交申請,要求對中國出口到美國的轎車及輕型卡車輪胎展開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并采取“雙反”措施 |
11 |
俄白哈對中國輪胎展開反傾銷調查 |
2014年9月 |
俄白哈 |
中國 |
全鋼輪胎 |
歐亞經濟委員會2014年9月10日宣布,它已開始針對從中國進口的貨車、公共汽車、無軌電車和拖車的輪胎展開反傾銷調查。提出相關請求的是白俄羅斯輪胎 股份有限公司、俄羅斯韃靼石油公司位于下卡姆斯克的3家輪胎制造企業、俄羅斯科迪安特公司下屬的鄂木斯克和俄羅斯拉夫爾兩家輪胎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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