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李先生投訴其購買的“韓泰”輪胎,在正常行駛一萬多公里的情況下,竟然4個輪胎都出現了大大小小的裂紋。
李先生找到賣家,賣家稱是在大慶“韓泰”代理商那兒進的貨。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李先生找到了人民調解員和“說和”記者一同前往。
車主:4個輪胎均出現裂紋
李先生說,2012年6月,他在萬寶小區一家店里,給自己的捷達車換上了4個“韓泰”輪胎。
“沒想到,這4個輪胎僅用了不到兩年時間,正常行駛一萬多公里的情況下,竟然都出現了大大小小的裂紋。”李先生說。
最近,李先生發現裂紋越來越大,這些裂紋讓他很是擔心,萬一爆胎的話得多危險。于是,他找到賣家,希望能處理輪胎的售后問題。
賣家給李先生的答復是,如果質疑輪胎質量不過關,可以將輪胎拿到廠家做鑒定。
李先生對此答復很不滿意,他覺得用肉眼就能看到的問題,無需拿到廠家檢測,那太麻煩了。于是,他找到了調解員和“說和”記者,反映自己遇到的難題。
最終,賣家同意帶李先生去找大慶“韓泰”代理商,也就是賣家進貨的地方。
4月15日下午,龍鳳區三永司法所所長黃灝來、“說和”記者隨二人一起來到位于中五路的新江龍汽配公司。
代理商:扎過的輪胎不理賠
新江龍汽配公司的工作人員經過檢查答復,出現裂紋的輪胎可以予以賠償,但扎過補胎的輪胎不能賠。
工作人員還說,出現李先生這種情況的不是一個兩個,“韓泰”廠家同意理賠,但是由于車輪有磨損了,按照磨損程度,買家需要對磨損部分補差,才能更換新輪胎。
可磨損程度如何界定?工作人員答復,用卡尺測量胎花,如果胎花磨損過半,將不予理賠。
那么,工作人員的說法有依據嗎?
工作人員拿出國家橡膠輪胎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不予理賠的規定,其中有兩項說明分別是:1.使用方修補過的輪胎不能理賠。2.胎面花紋磨損深度超過原始新胎涉及花紋深度50%的,屬使用后期的輪胎不能理賠。
經過檢查李先生的車發現,3個輪胎都扎過,只能理賠1個輪胎,但還要扣除磨損的部分。
郁悶:換新輪胎要交磨損補差
李先生對這樣的理賠方式并不認可,他說,因為如果只換1個輪胎的話,得買3個新輪胎,而且還得被迫選擇“韓泰”輪胎。
李先生在購買輪胎時,每個花了450元,工作人員給李先生計算了磨損補差,李先生需要交160元,才能更換1個新輪胎。
“我找經銷商本來是要換輪胎的,誰想到,到頭來還得消費者買單。”李先生說。
對此,新江龍汽配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就是這樣解決的,沒有別的辦法。現在出現裂紋的輪胎不止李先生的,而且,不止“韓泰”出現了這種情況,其他品牌的輪胎也有。在北方只有大慶和松原出現了這種情況,這和地理環境有關。經過廠家檢測,發現這兩個城市的土質特殊。
李先生對這樣的說法不太信服,他覺得輪胎出現裂紋就是質量不過關,如果不算問題,廠家也不會予以理賠,只不過這樣的理賠方式有些強人所難。
律師:消費者可進行第三方鑒定
無奈的李先生,最后選擇了花160元換了1個新輪胎,他說留著以后當備胎用,但他的心里還是很不痛快,可是又無可奈何。
針對李先生的問題,記者采訪了本報法律服務顧問團成員、黑龍江鵬帆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帆。
王律師說,按照正常行車習慣,跑一萬多公里輪胎出現破損的可能性很小,要么是質量問題,要么是使用不當,她建議應該將出現問題的輪胎拿到第三方機構鑒定。
通過鑒定,可知該輪胎是本身出現的問題,還是用戶使用不當出現的問題,不能用現在“韓泰”廠家為代理商提供的國家橡膠輪胎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理賠標準來套用。
“韓泰”廠家認為,是北方特有的現象,這種說法理由不是很充分。因為在大慶,除“韓泰”輪胎,還有其他品牌的輪胎在使用,但不是所有輪胎都出現“韓泰”這個問題。
這個問題還是需通過鑒定機構出具權威的鑒定結論,來確認是使用不當還是輪胎本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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