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車主常常遇到這樣的事例:買新車后,商家(4S店)遲遲不給合格證,車主辦不了牌照,只能望車興嘆。以寧波國家高新區為例,迄今為止,受理消費者購車后經營者不及時提供合格證導致無法上牌照的申訴就達56起,累計涉案金額逾1000萬元。
新車的合格證為什么“遲到”?而“遲到”的新車合格證到底去了哪里?調查表明:車合格證頻頻“被遲到”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個別4S店因資金周轉不靈,無法及時贖回質押在銀行的汽車合格證。而且合格證被銷售商為了貸款質押在銀行的現象,早已成為該行業的一個“潛規則”。
新車合格證被拿到銀行做抵押融資
據消費者反映,出現商家遲遲不提供汽車合格證等問題時,經銷商與廠家往往互相推諉,致使問題長時間得不到解決。4S店銷售往往聲稱,合格證還滯留在廠家,而汽車廠商則一致回復:“車和合格證一起發出的”。實際情況到底如何?
記者向多家4S店展開調查,業內人士透露,“如果新車合格證不能隨車交給購車者,就是被拿到銀行做抵押融資了”。
這個結果,在高新區工商分局處理的一起轎車無合格證糾紛群體投訴中得到印證。該案中,38位消費者在寧波某汽車銷售服務公司購買的轎車因經銷商長時間內無法提供車輛合格證,拖欠合格證最長的超過半年之久,至案發時不能正常上牌上路,加之4S店負責人不知去向致投訴者快速積累形成群訴案。而消費者向公安報案和向法院起訴后,卻被告知,程序問題,無法辦理。而實際上,銷售商公司內停放的汽車已被法院查封,且該案所涉車輛合格證全部被某銀行質押。
據了解,轎車市場很少有4S店用現金提車,一般都是采用融資手段,普遍存在以“車輛合格證質押貸款”的經銷模式。其流程為汽車制造商、汽車經銷商與銀行(通常為總行)簽定三方協議,由經銷商向銀行貸款(通常為車價的80%左右),作為控制車商的手段,汽車制造商將汽車發往經銷商的同時,將車輛合格證作為質押物交給銀行,以免車商賣了車不還貸。經銷商用汽車合格證在銀行抵押貸款付購車款,每賣出去一臺車,就拿錢去銀行換回一個汽車合格證,有時,甚至賣幾臺車后一起去拿,中間環節需要好幾天。遇到特殊情況,經銷商將賣車所得款項用于其他地方,做周轉資金,不能立即償還銀行貸款,消費者就會遲遲拿不到合格證。
工商部門:不要將證件不全的車輛冒然開回家
新車不能及時拿到合格證,將對消費者的權益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根據規定,車輛上牌必須提供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未懸掛號牌上道行駛的行為違反道路通行相關法律規定,車主將面臨行政處罰的責任風險。同時,按照保險公司的盜搶險免責條款,車輛無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行駛證或車牌號,不在理賠范圍內。
為此,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購車時,需高度關注包括車輛合格證在內的各項附隨物品的齊全性、真實性和安全性。特別警示全額交付車費的消費者切記不要將證件不全的車輛冒然開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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