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先生說輪胎變形、鼓包后,放在平整的地面時很快就會側翻。
1983年,國際消費者協(xié)會把3月15日定為每年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至今吸引了90多個國家、300多個消費者組織參與其中;1993年,中國正式頒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我國消費者手中有了維權的武器;2013年恰逢消費維權卅年,晶報今起連續(xù)推出重磅報道“紅黑之戰(zhàn)”,歡迎市民撥打晶報熱線83515151,共同參與消費者維權。
早在2011年3月15日,央視就曝光了韓國品牌的某輪胎違反工藝標準超量使用返煉膠導致輪胎質量問題,成為了當時的輿論焦點。近日,坪山新區(qū)坑梓街道有兩家輪胎零售商向晶報舉報,稱同樣是韓國品牌的耐克森輪胎近些年來常發(fā)生輪胎鼓包、變形的異常現(xiàn)象,因銷量有限,4年內已為多名車主更換了30多條問題輪胎。對此,晶報記者到現(xiàn)場調查證實后,分別向山東青島廠商、上海售后服務部、廣東總代理商、深圳業(yè)務部相關負責人核實求證,但他們對耐克森輪胎的質量問題予以否認,并表示對問題輪胎不知情。
零售商:
簽協(xié)議才能更換問題輪胎
尹先生在坑梓街道深汕公路旁經營了一家輪胎店,最近因耐克森輪胎廣東總代理商——東莞海博貿易有限公司的業(yè)務經理要求他簽署一份協(xié)議,惹惱了他。“之前做耐克森的品牌是不需要簽署任何協(xié)議、合同的,但最近業(yè)務經理向我出示了一份協(xié)議,要求我這個店每月至少賣出20條耐克森輪胎,否則不給我更換問題輪胎。”尹先生直接斷了與耐克森輪胎的合作,繼而向晶報舉報。
昨日下午,晶報記者在尹先生的輪胎店內見到了4條車主已使用、卻未被代理商更換帶離的耐克森問題輪胎。尹先生在問題輪胎的胎面上,用白色粉筆劃出輪胎變形、鼓包的位置,當異常位置擺放在平整的地面時,輪胎很快就側翻了。記者查看輪胎鼓包的表面,確實有高低差異,最大差異約達2厘米,原本筆直的車胎紋也扭曲變形。尹先生說,這些輪胎均產自2010年,并未過輪胎的使用期限,都是他去年剛幫車主更換的,但春節(jié)剛過不久,多名車主就來店內要求賠償更換。
4年已更換
30多條問題輪胎
對于耐克森輪胎出現(xiàn)上述的問題,尹先生似乎習以為常,“我從2009年就開始賣耐克森輪胎,因為價格實惠,有車主會選擇耐克森,但車主換上新輪胎后,有的車行駛不到一萬公里,有的輪胎使用不到半年,輪胎就會先后出現(xiàn)變形、鼓包的問題,每次問題發(fā)生了,我就給業(yè)務經理張錢打電話,他就會拿新輪胎來更換,以這種做法起到息事寧人的作用,車主一般換上新輪胎后也就不會到處去投訴了。”
后來,尹先生發(fā)現(xiàn)并非只有自己遇到耐克森輪胎的異常問題,在坑梓街道人民東路的一家輪胎店,老板王先生是去年初才與耐克森輪胎合作的,“當時有一名業(yè)務員來推銷耐克森輪胎,把這種輪胎的好處,說得天花亂墜,我也先拿了幾條輪胎試做一下,幾個月過后就有幾位車主找上門來了,我也就只好為車主更換其他輪胎。”王先生認為自己輪胎店做的是熟客生意,名聲很重要,在將幾條問題輪胎退還給東莞海博貿易有限公司的張錢后,今年就再也沒有與耐克森輪胎合作了。
從尹先生和王先生的遭遇中,記者獲悉,兩人在經營輪胎店的4年內,共先后到東莞海博貿易有限公司更換了30多條問題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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