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廢舊輪胎的翻新和回收利用技術正日益提高,但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還有較大差距。由于缺少有關政策的實質性支持,目前這一產業已經走至瓶頸關口。作為國內輪胎翻新第一大省的山東,表現尤為突出。”
“真金白銀”遙無期
相關數據顯示,2000年以來,我國輪胎翻新量平均年增速達11%,目前已成為繼美國、印度、歐盟、巴西之后的輪胎翻新大國。但與國際先進水平相比,仍有許多問題亟待解決。張洪民表示,其中最突出的是有關政策法規還比較落后,還未建立起完善的鼓勵廢舊輪胎回收、加工、再利用的激勵機制,減免稅、補貼等企業期盼的“真金白銀”更是遙遙無期。
其實早在2005年,我國就將廢舊輪胎的循環利用列入了議事日程。國務院在《關于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工作的通知》及《關于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中,均明確將廢舊輪胎的循環利用列為再生資源利用的重點行業。此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也提出要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以推進廢舊輪胎的回收利用。2007年l月16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十一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將廢舊輪胎等再生資源的產業化工程列為六大資源綜合利用重點工程之一,同時將《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條例》列入2007年法規立項,將在稅收、資金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
但遺憾的是,上述“規劃”、“意見”等大多停留于文件層面,缺乏實質性支持。被業界寄予厚望的《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條例》,由于種種原因,目前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
此外,由于監管不到位,整個行業秩序也不夠規范。許多企業反映,雖然已具備生產能力,但由于渠道不暢,導致可供翻新的舊輪胎難以回收。這中間不僅有合法的再生膠和膠粉制造企業爭搶舊胎源,還有非法的假輪胎翻新和土法煉油企業“攔路搶劫”,致使輪胎翻新企業很難建立穩定的舊胎供應鏈,阻礙了行業發展。
“輪胎翻新企業小、亂、差的現象還比較普遍,難以形成規模優勢。”山東省橡膠行業協會會長張洪民說,目前我國從事輪胎翻新的企業,80%以上屬于中小企業。這些企業翻新輪胎的年產量一般在1萬至2萬條,達到10萬條以上者寥寥無幾。在我省,即使規模最大的三角輪胎,其年產能也不足30萬條,而美國一家公司的年翻胎量可高達2000萬條,占世界翻胎總量的25%。2010年,我國廢舊輪胎產生量約達2.5億條,但翻新率僅約為3%,不僅遠低于世界第一輪胎翻新大國———美國約14%的翻新率,也低于6%的世界平均值。
“眼光向外”尋借鑒
“以保護環境為初衷,不少國家相繼立法,成立專門機構并實行鼓勵政策,以推動廢舊輪胎回收利用,這些經驗值得借鑒。”張洪民舉例道,芬蘭政府于1996年6月出臺關于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的專門法案,規定生產和銷售輪胎的廠商有責任回收廢舊輪胎,以使廢舊輪胎得到重新利用;南非近日推出新舉措,從今年2月1日起,將對所有本地制造及進口輪胎征稅,稅率為2.30蘭特(相當于0.3美元)/公斤,用于廢舊輪胎回收利用。
我國廢舊橡膠制品應用研究領域資深專家、青島科技大學教授紀奎江表達了相同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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