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昨日發布《輪胎產業政策》,提出“鼓勵具有比較優勢的骨干企業,通過強強聯合、品牌共享、產銷一體等方式,兼并重組困難企業和落后企業,促進企業向集團化發展,提高產業集中度”,并對輪胎行業準入門檻進行了明確規定。相關專家認為,在輪胎市場競爭稍顯混亂的背景下,準入門檻的設定將規范行業發展,提高行業整體競爭力。
根據《輪胎產業政策》,新建、改擴建載重汽車子午線輪胎項目,一次形成生產能力應達到年產120萬條以上;新建、改擴建輕型載重汽車子午線輪胎和轎車子午線輪胎項目,一次形成生產能力應達到年產600萬條以上;新建、改擴建載重、輕型載重、轎車子午線輪胎混合型項目,單品種生產能力也必須達到上述要求。除搬遷和現有企業技術改造外,2011年底前將不再新建、擴建輪胎項目。
在設定準入門檻的同時,《輪胎產業政策》也提出了多種扶持措施,輪胎企業參與天然橡膠種植加工、優化天然橡膠初加工,建立境外天然橡膠種植和加工基地將獲政策扶持。
事實上,我國輪胎市場一直存在無序競爭、產能過剩等問題,《輪胎產業政策》提出的硬性準入門檻以及海外發展策略顯然是對癥下藥。
“設定準入門檻有助于促使企業兼并重組,規范行業發展,提高輪胎行業整體競爭力。”中國橡膠工業協會秘書長鄧雅俐分析認為,作為指導性意見,《輪胎產業政策》將解決行業無序、盲目競爭問題,隨著政策逐步落實,輪胎企業兼并重組將得到推進,輪胎生產廠家數量會隨之減少,大的輪胎企業將更具競爭力,行業運行將更加規范合理。但她同時提醒,“新政要真正發揮效果,還需各方認真執行和落實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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