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海證券報獨家獲悉,《輪胎行業準入條件》正在內部修改過程中,本周內就將定稿,并上報工信部。據了解,《輪胎行業準入條件》(下稱《準入條件》)經過工信部批準后,仍需要經過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的會簽,因此距離其公布至少還有一個月的時間。
結構性過剩
受國家工信部委托,負責起草該準入條件的中橡協經濟技術委員會相關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準入條件的主要作用是規范行業發展,促進輪胎行業產品升級、結構調整,并促使企業加快兼并重組步伐。
記者了解到,《準入條件》對輪胎企業的投資門檻將做出嚴格限制,跟以往只需從銀行獲得貸款就可以投資輪胎企業不同,現在必須達到一定自有資金規模才能獲得貸款;同時投資人在銀行的信用等級必須達到雙A級以上。
與此同時,在降低能耗,節能環保方面,《準入條件》也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每噸3膠標準煤的排放不得低于950千克,達不到這一標準的就只能停產、整改;整改后再通不過審核的,就只能關門。
“以國內市場(需求)為出發點,主要對新上馬的輪胎項目包括翻新輪胎項目,進行控制。我們對中國境內的輪胎生產企業一視同仁,因此外資公司在國內的新擴建項目也將必須符合該準入條件,才能開工。”該負責人指出。
就輪胎行業出現的產能過剩問題,該負責人這樣解釋,中橡協經過調查,目前大多數中國輪胎企業的產銷率都很高,庫存積壓現象也不明顯。尤其是高檔、高性能輪胎供不應求。而存在重復建設的是中低檔輪胎。因此現在所說的過剩是品種結構上的過程,而非整體過剩。通過出臺行業準入條件,將扭轉產品結構過剩問題。
中投證券相關分析師表示,該準入條件有利于規范輪胎行業發展,加快兼并重組步伐,市場也有望告別低價無序競爭態勢。輪胎行業龍頭企業的優勢將更加明顯。
2010年上半年可以說是輪胎行業政策的密集發布期,據悉,由工信部產業司負責起草的《輪胎行業產業政策》也在緊鑼密鼓地制定過程之中,將在《輪胎行業準入條件》出臺之后發布,另外,《橡膠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意見》即將出臺,《輪胎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指導綱要》制定工作也已啟動。
低碳考驗
事實上,2009年以來在全球金融危機和“輪胎特保案”的雙重沖擊下,中國輪胎業出口受阻、產能過剩等問題凸顯。中橡協秘書長范仁德近日表示,2010年,中國橡膠工業發展面臨著調整、轉型、重組的考驗。
幾乎同時,低碳時代的到來也為中國的輪胎業提出了新的要求。范仁德認為,發展低碳經濟作為協調社會經濟發展、保障能源安全與應對氣候變化的基本途徑,已得到世界各國普遍認同。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促使世界經濟向低碳化深入發展,美國、歐盟和日本推行前所未有的大規模經濟刺激計劃,實行碳稅政策等,都將低碳經濟作為重點。發達國家憑借其在低碳領域的技術和制度創新優勢,正加緊實施低碳經濟發展戰略,構筑新一輪的技術競爭新格局,使我國的經濟發展特別是外貿面臨嚴峻挑戰。
為此,中橡協提出的應對之道是:優化結構,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推動進出口結構轉型。一方面要抑制低附加值產品出口過快增長;另一方面要在充分發揮傳統勞動密集型產業比較優勢的基礎上,采取措施優化產業結構和提高技術水平,實現出口商品向中、高技術加工和較高附加值的集約型方向轉變。同時,還應該調整結構,從小而多,調整為大而強,提高企業競爭能力。
此外,范仁德還提出調結構的三點建議:
首先要調整增長方式結構。從粗放型數量能力的增長,調整為技術型質量的提高。
第二是調整產品結構。從中低檔產品,調整為中高檔產品,增加節能、環保、智能等橡膠產品的比例,培育中國名牌和世界名牌。
第三是調整市場結構。從單一市場,調整為市場多元化。開發國內新市場,重視農村市場需求。從過分依賴出口,調整為以國內市場為主。國外市場要多元化,穩定美、歐、日等傳統市場,擴大非洲、南美、東歐、東盟等新興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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