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環保部發布的《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7632-2011)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環保部指出,本標準是為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護環境,防治污染,促進橡膠制品工業生產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的進步而制定的。標準規定了橡膠制品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監測和監控要求,以及標準實施與監督等相關規定。
標準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適用于企業直接或間接向其法定邊界外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標準適用于現有橡膠制品生產企業或生產設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橡膠制品工業企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其投產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橡膠制品工業企業排放惡臭污染物、環境噪聲適用相應的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產生固體廢物的鑒別、處理和處置適用國家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橡膠制品工業企業水和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標準的規定執行,不再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8978—1996)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中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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