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醞釀了近7年之久的《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條例》,現已初步形成草案;根據我國加入WTO的承諾,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已經起草了《關于對進口翻新用舊輪胎實施備案、檢驗監管的公告》,預計年內就將公布實施。中國輪胎翻修與循環利用協會會長周林燕日前向記者介紹了我國輪胎翻修與循環利用的現狀和問題。
廢舊輪胎該給誰?
只好誰上門就給誰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北京市有7300多家汽車修理廠,但真正具有一定規模的只有470多家。它們在維修過程中不知道該把換下來的輪胎處理給誰,只好誰上門就給誰。“廢舊輪胎的回收、翻新和循環利用是一個還沒有得到足夠重視的重要領域。”中國輪胎翻修與循環利用協會會長周林燕說。
廢舊輪胎循環利用的第一個環節就是回收,但目前,我國廢舊輪胎回收主要靠個體農民進城收購。由于廢舊輪胎資源分散,回收無序,每年約有40%左右的廢舊輪胎沒有得到有效利用。目前商務部已在全國24個城市建立了再生資源回收體系試點,并將從行業市場準入、回收體系市場準入和加工處理利用企業的市場準入3個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強回收市場網絡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從調查來看,由于我國至今沒有通過法律建立良好的有償回收機制,相當一批有能力回收的國有企業因利潤微薄而不愿回收,所以除小部分由專門的廢舊輪胎回收民營企業處理外,絕大部分的廢舊輪胎被活躍在公路兩側、大大小小的運輸集散地的個體經營者回收了。由于缺乏政策引導和有效的行業管理,再生膠生產企業受利益驅動,盲目發展,低水平重復建設嚴重,市場秩序混亂。
稅賦不合理稅賦過多
收購免征增值稅,但利用卻不免稅
周林燕也提到,不合理的稅賦已成為阻礙廢舊輪胎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發展的政策性問題。現在,我國對廢舊物資回收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是免征增值稅的,但利用廢舊物資加工產品卻不享受免稅政策。
周林燕還介紹說,在國外,大多數國家的廢輪胎回收享受政府法定的補貼,而我國迄今未設立這種國際通行的管理制度。為了扭轉這種回收體制上的落后局面,中國輪胎翻修與循環利用協會在廣泛調查和聽取會員企業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條例》。
如何走出艱難困境?
要嚴格市場準入制度,征收回收利用專項資金
針對如何加快發展廢舊輪胎再生利用產業,改變其面臨的艱難困境,周林燕建議:
一是加快《廢舊輪胎回收利用管理辦法》的立法進程,建議由國務院發布。對廢舊輪胎的廢棄、回收、儲存、運輸、利用等相關環節做出明確的規范和要求,明確輪胎回收處理企業的規模、環境及技術等要求,嚴格市場準入制度,規定政府投資的重大工程和項目優先采購廢輪胎再利用產品,倡導大眾使用再生資源產品。
二是借鑒發達國家和地區經驗,按照“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征收廢舊輪胎回收利用專項資金,規劃建立廢舊輪胎回收中心。調動廢舊輪胎生產企業、銷售單位和用戶的積極性,將廢輪胎回收、運輸、儲存、加工處理納入城市規劃,建設集中的廢舊輪胎回收集散中心。
三是促進和支持廢橡膠企業新技術的應用。近幾年來,國內利用廢橡膠生產再生膠、膠粉的技術和裝備有了新進展,與國外相比有獨到之處,有的已居于領先水平。可利用的技術主要有:丁基內胎再生膠工藝技術、子午輪胎再生橡膠生產工藝等。
四是加大對再生膠企業、精細膠粉企業、輪胎翻修企業的扶持力度,扶持一批重點企業,推進示范工程建設,促進廢舊橡膠綜合利用和輪胎翻新產業化發展。
五是促進再生膠和膠粉應用技術的開發和推廣。對于像瀝青改性膠粉、再生EPDM汽車專用密封條等市場潛力大、應用技術已成熟的項目和產品,政府應在政策上大力促進相關部門推廣使用。
在江蘇省宿遷市召開的中國輪胎翻修與循環利用協會2008年年會暨中國廢舊輪胎資源循環利用論壇上傳來消息,財政部等相關部門目前正在研究廢舊輪胎等部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的增值稅調整政策,廢舊輪胎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除了可以享受10%的所得稅優惠之外,還有望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
據了解,目前廢舊輪胎等資源綜合利用產品需要繳納所得稅、增值稅等稅收。前不久,為進一步推動資源綜合利用,促進節能減排,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了《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08年版)》,規定自今年起,廢舊輪胎資源綜合利用行業的翻新輪胎和膠粉產品在符合《目錄》規定的技術標準的情況下,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減按90%計入當年收入總額。
但據了解,由于廢舊輪胎資源綜合利用屬于微利行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實施對企業意義不大,增值稅無法抵扣才是制約行業發展的瓶頸問題。現在,我國對廢舊物資回收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是免征增值稅的,但利用廢舊物資加工產品卻不享受免稅政策。目前國內尚未建立起正規的廢舊輪胎回收集散地,散落在各處的廢舊輪胎都靠農民來收集,廢舊輪胎循環利用企業從農民手中購買廢舊輪胎無法取得進項增值稅發票,因而無法抵扣進項稅,結果造成了這些企業全額支付本應分攤在各個環節的稅賦。據測算,廢舊輪胎循環利用企業承擔的實際稅賦是機械、化工、電力、輕工等制造業企業的2~3倍。
據悉,新政策的取向是,輪胎翻新和膠粉生產企業將免征增值稅,即由現行的征收17%的增值稅降低為零。預計新政策將于今年底或明年初出臺。此外,廢舊輪胎回收體系的建設也正在緊鑼密鼓地進行。
我國橡膠資源僅占世界總資源的10%,但消費量卻占世界的20%以上,隨著汽車工業的高速發展,我國從2004年開始超過美國成為世界第一橡膠消耗大國,所需的橡膠70%以上靠進口。2007年生膠消耗總量約480萬噸,同年產生的廢舊橡膠量達310萬噸,我國成為世界上廢舊橡膠資源產生量最大國家之一,居世界第三位。有專家預言,再過10~20年,我國汽車保有量達到7000萬~1億輛時,全世界的天然橡膠都給中國也不夠用。因此,如何降低資源性橡膠消耗量,充分使用廢舊輪胎資源,發展循環利用,已經成為當務之急。
輪胎翻新利用是舊輪胎最經濟的利用方式。我國目前輪胎翻新量僅占新胎產量的4.5%,而發達國家一般為10%。2007年我國輪胎產量5.56億條,其中有近1.5億條用在了輪胎的更新上。如果將這些更新輪胎用翻新胎代替,就能夠節省生產新輪胎的大量橡膠資源,我國對橡膠資源的依賴現狀也會有所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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